1000萬的支票進了官邸,換來台北101董事長的大位,最後這筆錢洗啊洗,洗出來的司法代價竟然是「時間到了,免訴確定」!這齣橫跨將近20年的司法大戲,直接示範了什麼叫真正的拖延戰術 😱
這年頭,普通老百姓如果欠個幾萬塊卡債,或者是交通違規沒繳罰單,法院跟行政執行署催討起來可是追到天涯海角。
但換作是金字塔頂端的大人物,劇本走向就完全不一樣了。
把時間倒回2004年的4月,當時的陳敏薰為了繼續穩坐中華開發董事長的寶座,直接指示秘書,把一張面額高達1000萬元的支票,熱騰騰地送進了總統官邸,交到了當時第一夫人吳淑珍的手上。
收了錢,辦事效率當然是一流的。
沒過多久,前總統陳水扁就親自出馬安排,讓陳敏薰以中華開發法人代表的身分,風風光光地空降台北101公司出任董事,最後更是一舉拿下了董事長的大位。
1000萬買下台灣最高地標的董座,這筆投資報酬率怎麼算都划算。
但這1000萬的買官錢,總不能大剌剌地放在家裡長灰塵,於是接下來的洗錢神操作就登場了 💸
吳淑珍拿著這張千萬支票,找來了已故的閨蜜蔡美利。她們先在國泰世華銀行把這筆錢提示出來,接著由蔡美利一口氣簽發了7張總額剛好1000萬的支票。
這7張支票轉了一手交回給吳淑珍,最後安安穩穩地存進了吳淑珍親哥哥的彰化銀行帳戶裡。
這還沒完,到了2006年的1月25日,這筆錢又跟帳戶裡其他的犯罪所得大會師,東拼西湊出了1740萬,直接轉成了6筆定期存款。神不知鬼不覺,鉅款就這樣在金融系統裡洗得白白淨淨。
檢方一路追查到這一步,本來以為罪證確鑿,這條洗錢罪肯定是跑不掉了。
結果他們萬萬沒想到,大人物手裡的王牌,不是請多大咖的律師團,而是一張無敵的「醫院診斷證明書」。
北院法官拿著計算機開始算這筆帳。這件洗錢案的犯罪終了日,也就是定存存進去的那天,是2006年1月25日。
依照當時的法律,這個罪名的追訴權時效是10年。再加上因為「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的2年6個月。
接著還要算上檢察官行使追訴權的4年1個月又12天,以及法院行使追訴權的3個月又18天。
法官東加西加,算出這筆洗錢案的追訴權時效,總共是16年10個月又30天。也就是說,到了2022年的12月25日,這個案子的追訴期就正式宣告壽終正寢。
檢方當然氣不過啊!他們拚命上訴,主張在陳敏薰買官案的偵查和審理期間,洗錢案也算是在進行中,時效不應該這樣算。檢察官大喊,就算被告生病,法院也應該裁定繼續審判。
結果呢?高等法院看了看高雄長庚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雙手一攤表示:人家被告就是因為疾病「停止審判」的原因一直存在啊。
既然生病不能出庭,法院就沒辦法裁定繼續審判。既然不能審判,那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地過去。
最後最高法院一槌定音,認為高院判決沒毛病,檢方上訴無效,全案駁回確定 ⚖️
整個案子從頭到尾,沒有人說那1000萬是乾淨的,也沒有人說洗錢這件事沒發生過。
法院的判決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對,錢可能收了,官可能買了,錢也確實洗了。但是不好意思,因為被告身體不好無法出庭,我們等啊等,等到追訴期都過了,所以現在只能判決免訴。
這真的是給全台灣老百姓上了最震撼的一堂法治教育課。
如果你在超商偷個幾十塊的便當,警察絕對把你上銬帶走,法官審判起來效率驚人,吃免費牢飯是遲早的事。
但如果是千萬級別的黑錢流來流去,只要拿得出大醫院的診斷證明,讓審判永遠「不能進行」,時間就會成為你最堅強的辯護律師。
不需要無罪推定,也不需要巧舌如簧,只要把時間拖過那16年又10個月,黑的就算不能變成白的,也能在法律面前變成一場過眼雲煙。
拿著納稅人的錢養著這套司法體系,最後看到這種「時間到了自動下課」的結局,大家心裡除了苦笑,大概也只剩下滿滿的無力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