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黃課長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吳文光的年輕男子拿了我的身分證和已簽名的委託書要幫我辦戶籍謄本,黃課長說承辦人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台南的文件要跑到台北辦,因此通報主管查證。
當黃課長打電話跟我確認期間,吳文光拿了證件跑掉了,於是黃課長說立刻幫我打110報警,還開擴音給我聽報案的內容,報案完後跟我說過一會兒會有警察打電話給我,還要我放心,戶政系統已經幫我註記了,歹徒沒辦法再拿我的證件在戶政系統辦任何資料了。這通戶政事務所打來的電話0958-764741大約講了10分鐘。
過1分鐘後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洪明偉用0901-074432的號碼打給我,他說整個偵二隊只有一位洪警官,可以打電話求證。然後跟我確認許多資訊,要我回想是否曾將證件交給別人,我很認真跟他交談,一一回覆警官的問詢,但他要我提供資料時,我留了辦公室的地址和電話,他說會將案件的三聯單寄給我,並加了我的Line 好友,他的ID是「明偉」,頭貼是他穿警服的照片。最後還跟我宣導了許多防詐的事項,要我跟親戚朋友宣導,不然警察很擔心民眾被騙。這通電話講了20分鐘。
講完電話之後,我立刻打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找黃課長(真的有黃課長),跟她確認這件事,她說沒有打電話給我,若是要跟民眾聯絡,會用公所的公務電話,絕不會用手機,她說這是詐騙電話。接著,我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問偵二隊是否有洪明偉這個警察,想當然爾,是詐騙!警察局的人員說這是常見的手法,我只要封鎖LINE就好了,還順便宣導了一波反詐騙。
這件事我有兩個心得:
第一:詐騙集團的人好用心,手法很細膩,劇本詳盡之外,演技高超,充分拿捏人心,不得不說他們演得比某些網路劇或八點檔的演員好太多了。
第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個資安全」這件事,防不勝防的。
最後,讓我想到「定伯賣鬼」的故事,「人」確實比「鬼」恐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