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完全不獨立,也完全不中立!?》

【中選會】竟然公然作弊,偏袒「行政院」出奧步!

【中選會】未仔細審核,就按照「行政院意見說明」裡的 “誤導公投案結論” 而公告了『公投』編號第12號的「愛家公投案」主文文字意義!

【原案】主文內容為: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護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經行政院說明後竟變成:
「本案若獲通過。。。《將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


「幸福盟」不滿「愛家公投」文字含意遭修改扭曲,要求【中選會】道歉、回收公報!

這是『全民公投』,不是區區「行政院」可以擅自訂定「公投結論」的,何況就是因「施政錯誤」才會引發人民要訴諸『公投』來表達全民訴求,這是「民主」的最高民意直接表達,所以「行政院」無權藉此置入任何企圖 “誤導” 的文字。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3/146537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essenger&utm_campaign=twad_article_share&utm_content=share_link

【中選會】未審慎審核「行政院」所送交的 “說明意見書” 內容,即照原樣編入『公投公告』為內文,實有失公允、未盡公正。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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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中選會於11月9日收到裁定書時,大部分地方選委會公投公報已印製完成,部分甚至已經發送到各區公所。對上開裁定,中選會自當依法委任律師提出抗告。
公投公報同時印製提案主文與理由書,以及政府機關的意見書,兩面俱呈,全體人民可以依其自由意志形成贊成或反對公投主文意見,投下神聖一票。以上作法不僅完全依照公民投票法審議民主之立法意旨,且符合歐洲理事會設立的威尼斯委員會(The Venice Commission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對公民投票法主管機關的中立要求。

資料佐證

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107ne⋯7eVT7vhhIYsrCnra7MDmBojUIMWvUUbRsvkixt3Q
中選會回應外界指控公投案行政院修正意見書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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