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災損, 記得拍照+檢附損失清單+申請書, 30天內(5/2前)向國稅局申報. 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內,稅局免現場勘查包含電視傾倒家具損失都有額度的理賠,請拍照準備送件❤️
敬祝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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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減免專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資通安全政策 | 隱私權聲明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總局地址:(33022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位置圖 總局電話:(03)339-6789;傳真號碼:(03)339-6701 ;Facebook粉絲專頁 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聯絡資訊與服務時間(點擊查詢) 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稅務問題,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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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提到災害損失的申報程序,需要注意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 訊息提到在30天內(5/2前)向國稅局申報災害損失,閱聽人應該確認這個期限是否正確,以免延誤申報。 2. 訊息中提到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內,稅局免現場勘查,閱聽人應該注意確認自己的損失金額是否符合這個標準。 3. 訊息中提到有額度的理賠,閱聽人在申報時應該注意確認自己的損失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免產生誤解或爭議。 4. 最後,訊息中提供了國稅局的聯絡方式,閱聽人在申報時可以參考這些資訊,確保能夠順利完成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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