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電子收費管理施行細則》第廿二條規範,茲就您名下ETC帳戶(識別碼:ETC-TW-114[1020])進行權益事項通知。經系統稽核,查得114年9月15日一筆通行費結算異常紀錄,迄今未完成確認程序,恐影響通行服務權益,請依下列途徑辦理:
▣ 處理方式
數位平台即時處理
登入「服務網」→ 異常紀錄查核專區 :
https://fetc-nct-tw.net/tw 特約據點臨櫃辦理
全臺指定服務中心(例: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19樓)
服務時段:週一至週五 09:00-17:30(國定假日除外)
金融機構代收機制
持「ETC專用繳款條碼」至合作銀行(臺灣銀行、兆豐商銀等)臨櫃或網路銀行辦理
▣ 權益警示
◆ 本通知依規於114年10月25日轉入歸檔程序,屆時未完成處理者,將依《公路通行費徵收自治條例》按日計收新臺幣60元遲延金
◆ 連續逾期達30日者,系統將自動暫停電子收費服務,並移送公路監理機關列管
◆ 案件追蹤代碼:114-ETC1020-0[9]87(查詢請洽24小時語音專線:0800-000-000)
此函具法律告知效力,務請正視權益義務
用戶權益保障部 稽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