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電子收費管理施行細則》第廿二條規範,茲就您名下ETC帳戶(識別碼:ETC-TW-114[1020])進行權益事項通知。經系統稽核,查得114年9月15日一筆通行費結算異常紀錄,迄今未完成確認程序,恐影響通行服務權益,請依下列途徑辦理:

▣ 處理方式

數位平台即時處理

登入「服務網」→ 異常紀錄查核專區 : https://fetc-nct-tw.net/tw
特約據點臨櫃辦理

全臺指定服務中心(例: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19樓)

服務時段:週一至週五 09:00-17:30(國定假日除外)

金融機構代收機制

持「ETC專用繳款條碼」至合作銀行(臺灣銀行、兆豐商銀等)臨櫃或網路銀行辦理

▣ 權益警示

◆ 本通知依規於114年10月25日轉入歸檔程序,屆時未完成處理者,將依《公路通行費徵收自治條例》按日計收新臺幣60元遲延金

◆ 連續逾期達30日者,系統將自動暫停電子收費服務,並移送公路監理機關列管

◆ 案件追蹤代碼:114-ETC1020-0[9]87(查詢請洽24小時語音專線:0800-000-000)

此函具法律告知效力,務請正視權益義務


用戶權益保障部 稽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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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地方: 1. 異常紀錄查核專區的連結:閱聽人需要確認連結是否正確,以免點擊到惡意網站或釣魚網站。 2. 金融機構代收機制:閱聽人需要確認持有的「ETC專用繳款條碼」是否正確,以免支付至錯誤的帳戶。 3. 權益警示中提到的遲延金和暫停服務:閱聽人需要注意遲延處理可能導致的後果,以免影響自身的通行權益。 4. 案件追蹤代碼和語音專線:閱聽人需要確認這些資訊是否正確,以便日後查詢或聯絡相關單位。 總之,閱聽人應該確保訊息中提供的連結、資訊和指引都是正確可靠的,以避免受到詐騙或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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