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真的!切記!】
切記!!警察現在的執法取締重點是「酒駕、闖紅燈、超速、車不停讓行人、無照駕駛、行人的各項違規」,這些項目是危險性高,且容易導致車禍的重大違規。
111年4月30日起,已取消民眾檢舉紅線、黃線,等違規停車。只要遇到違規停車,一律只能報警,請警察開單取締。
就連最常見的堆高機上路,也是違規,上路一律開罰3000,就連停放道路旁邊也不行,會違反第82條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重點提醒,現在停紅線、黃線、路口、併排臨停、快車道、橋梁,妨礙通行出所,就是擋住人家出入口,這些通通都不能檢舉,只能報警。
還有千萬記得要停讓行人,汽車直接罰6000元、機車一年內第二次也是罰6000元,還要去監理站上課,得不償失。行徑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時,一定要停讓行人先行,共同維護行人友善環境。
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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