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最近一個朋友,碰到一個問題:
請問每天都要上班的你~當快到公司時你會先買早餐還是先打卡?
對與錯將有天壤之別
1.先買早餐 2.先打卡
您的答案是: 1 or 2 ? The answer is………請繼續往下看……


您選對了嗎? 選錯有天壤之別 (資訊參考)

前幾天碰到朋友實際案例~打完卡後,去公司對面買早餐,結果被趕上班的機車撞倒,她的頭顱著地,破裂, 住院很長的時間 ,現在仍在醫院中,可是,大家知道嗎? 這樣的傷害,竟然不算職災!!! 聽完嚇一跳 ,到勞保局職災醫療科確認如下:

Ans:尚未打卡或簽到前,屬於上下班途中之例行事務~包括買早餐送家人上班上學 買菜等等.....都算是職業災害

******但是,但是,如果打完卡後,再去買早餐,則 ”非”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所以不算是職業災害*******

資料來源:勞保局網站
如果是職災會有多達13項給付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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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勞委會勞保局澄清,只要上班前、下班後往返居所和上班地點必經途中,若發生意外都可列入職災,但如果打卡後外出處理私事,或非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就無法列為職災。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資料佐證

https://www.bli.gov.tw/001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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