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國家法官、律師考試,出了公司法的考題如下:
董事會給總經理一筆錢,要他對外採購疫苗,總經理很快的回復,我已經買到疫苗,也簽約付訂金了,等了一年多,還看不到疫苗,董事會把總經理叫過來,問疫苗呢,錢不是付了嗎,契約上約定的交貨日是何時,總經理說,有簽定保密條款,所以,不能給董事會看,問
1,董事會可否要求總經理提供契約,總經理可否以契約有簽定保密條款,而拒絕提供契約
2、總經理拒絕提供契約給董事會,有無刑事責任,
3、公司股東可否追究董事會與總經理的責任,可否向總經理索賠採購疫苗不利的損害
4、總經理主張,共體時艱,公司同命,主張股東不能提告,有無理由
5、總經理主張有尚未檢驗合格的緊急疫苗可以替用,主張免除責任,有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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