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行政院同婚「逕付二讀」 ,違反765萬公投民意(rage)幸福盟呼籲選民要求選區立委落實公投,支持《公投第12案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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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5)立法院把行政院版同性婚姻法案「逕付二讀」了!(panic)

(fire)請大家到選區立委的FB留言!留言參考如下:
 
「反對行政院同婚法案破壞一男一女婚姻定義,違反765萬公投民意!」
 
「請委員簽署符合公投民意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

(cellphone)到立委FB留言
https://reurl.cc/nLEk1

同婚專法已違反公投民意 「婚姻限定一男一女」應盡速立法!

同婚專法預計於今(5)日(二)通過一讀,且執政黨已規劃「逕付二讀」,同婚專法可能最快會在4月初三讀通過。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不滿行政院所推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違反公投民意,行政院強推同性婚姻專法且內容大量的準用民法婚姻,違反765萬民意支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公投結果。幸福盟在立法院前表達強烈的抗議,執政黨踐踏公投民意,一意孤行推動同性婚姻。幸福盟邀請全國民眾站出來,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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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通訊錄

請為下一代打電話!同婚法案快要通過了,請打電話給你的選區立委,表達落實公投的民意!行政院同婚專法違反765萬公投民意、支持幸福盟「公投第12案施行法」

https://reurl.cc/nLEk1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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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有 2 則查核回應
MrOrz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事實上政府沒有罔顧民意。700 萬愛家公投的同意票,很多都是接受同性婚姻專法;「同性共同生活法」反而是不近人情的。

一位資深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不具名接受基督教論壇報採訪時坦言,他在公投第10、11及第12案雖然都是投「同意票」,但他很多立院同僚在選區接收到的民意反應卻是:「投第12案同意票,10個有8、9個選民認定是以專法的方式來讓同性別相愛的兩人可以「結婚」,而他們的普遍認知是「若教會連立專法讓同性別兩人可以結婚都不給,把同性戀逼到牆角,未免太不近人情。」

不同意見出處

2019/2/15 - 基督教論壇報
https://www.ct.org.tw/1337594
MrOr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行政院出的是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是依照公投結果所創制的律法,也沒有破壞婚姻價值。

在公投案後,748施行法草案並沒有修改民法,所以民法婚姻規定仍然依照第十號案公投結果,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此外,748施行法草案第1條就規定這個法律的目的在於「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748草案第1條直接把大法官解釋跟第十二號案公投的文字拿來抄,所以並沒有違反第十二號案公投。

資料佐證

http://www.focusconlaw.com/748_implement⋯CIvXO42TB8gDtjfCD3gUcM5tnwbE5Ms5QN9CW1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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