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們大家好

近來在網路上的新聞發現了前鎮某間教會(不是長老教會屬下教會)
因為有5個人在教會開直播禮拜而被開罰,這一個部份或許我們當中會問:「不是室內5人嗎?怎麼會被開罰?」,因此在這裡與大家分享一下淺見:

首先依據內政部 台內民字第11002227401號 公文內容:
(一) 實體宗教集會活動暫停辦理(線上直播不在此限)、寺 廟教會(堂)等宗教場所暫停開放民眾進入。

(二)以線上直播方式舉行宗教儀式之工作人員,或個別民 眾於寺廟、教會(堂)外之廣場、廟埕等空曠地點參 香、祈禱,仍須遵守「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下之人 數限制,以及落實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 食、保持社交距離、加強清潔消毒及各項防疫措施, 且不得提供擲筊、抽籤等會傳接之祭祀祀品。

我們得知線上直播禮拜,不是違反規定的,但是須遵守「室內5人、室外10人」。

接下來,我們在看室內5人的規定

Q:室內五人怎麼算?

「同住家人達5人以上」並未違反規範,但若有外來親友來家裡聚會,室內總人數不可達五人,意即家中若有三名家庭成員,則只能再容納一名親友聚會;若家中本來就有6名成員同住,則符合規定。且此規定屬於家庭、親友之間的社交聚會,並不是限制營業場所人數。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註:意思只要不是同住家人,一間室內最多就是只能有4個人聚會。

因此我們試論這間教會的情形,他們不是家人卻在室內聚集,就是已經違反室內5人規定了,因此也在這裡提醒大家,室內5人的規定。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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