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只有這兩項違規 可以不被連續告發
2017-09-20 12:17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即時報導
交通違規檢舉達人檢舉浮濫形成新民怨,本報最近專題報導,警政署回應會針對連續檢舉部分, 加以改善,但是台南市民代卻接到陳情,表示根本沒有改,警方則說,不能連續處罰的只有超速及違停兩項,其他的有待修法。
台南市一名駕駛人遭人錄影連續檢舉,3分鐘被開了三張罰單, 他忿忿不平「 警政署不是說不能夠再連續開單嗎? 難道是騙人的」
台南市警局一分局局長邱文亮表示,目前不能連續開單的只有超速及違規停車兩項。
超速部分,原本的規定裡就有不管是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必須要超過6公里或者是6分鐘,或者是不同的路口,才能夠連續開單。
至於違規停車的部分,原本的規定是必須要間隔兩小時以上才能夠開單,但警政署最新的規定是,只要是同一個違規停車的行為,就不能重複開單,各地警局都已經接到警政署的緊急通知。
他表示, 至於其他的連續違規事項,除非是修改「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當中的「 可以用勸導取代開單的輕微情節」項目,連續開罰的如果是不同的違規事項,警方還是要開單處罰。
他同時表示,針對連續開單如果都是屬於同一個違規行為,作業電腦系統會發出警示,這種情況警方通常會直接剔除,只開1張罰單,不會連續開罰。
========
現在已經沒有間隔兩小時的規定囉,各位鄉親,只要付一次罰款,大家可以紅線停到飽囉! 打氣
2017-09-20 14:10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