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文長慎入)
在4/9號這天,有一位聲稱是專門代辦信貸的女生打給我,問我是否要申請信貸,那時候因為正好也是想把一些私人欠款繳清等等 .. 我就跟她談了。
後來,有給我賴帳號(已經弄丟了)我們加了之後就開始做一些申請信貸的程序,首先她要我先拍雙證件給她,後來我傳了,我有跟她講,我的信用卡有積欠,才兩萬。那個女生就感覺是很專業的要幫我處理信貸這個問題,問了一些資料等等,還說有問題隨時都可以賴她,4/10隔天我有問她說,她是哪間的代辦公司,她說是育成,她就說她會把文件送給銀行,也會特別跟銀行交代說我是她的親戚盡量幫我跟銀行貸款到金額,4/11號,我賴對方問送件了嗎,她說已經送件了,到時候會有銀行打給我做資料確認,當天聲稱元大銀行的男專員打給我,他說因為我評分過底,開兩個條件給我,第一要保證人,薪水要三萬以上工作滿一年,第二,要有四本存簿現金流動,後來那個男專員說,他會把文件傳送代辦信貸,我到時候在跟她談,當天,我就用賴跟與女專員說,我保證人是不可能的,我只能用存摺,但我沒有現金流動,怎麼辦,後來,她打賴電話給我,她跟我說,她那裡有認識的會計,可以幫我弄,但到時候信貸申請出來要給五千塊手續費,我就問她說,這樣算不算做假帳,她說那個是真的有現金在流動的,而且又說,那個做假帳都只是用電腦打上去,後來申請出來的人沒有去繳被抓到,又掛保證的說,保證完全合法,如果我要動手腳的話,我直接用雙證件就好了,何必再這麼麻煩的幫妳弄,因為我第一次申辦,我不懂,我也不疑有它的按造她的程序走,她要我去711寄我的四個存摺簿跟四張提款卡,還強調不要讓店員知道裡面是放存摺跟提款卡到時候會不給寄,叫我放牛皮紙袋裡面,還要711到711的店,(有拍當天寄件明細),(有給對方名字以及那家711的店名還有手機號碼)之後她跟我要密碼,我那時候有疑問,問她為什麼還要密碼,她打賴給我,她說因為這個是真的有現金在流動的,當然要妳的密碼,不然存進去沒有領出來就沒有流動了,還說,她之前有客戶就是因為她們在做這個流程的時後,客戶以為是自己的錢,去領出來,所以才改現在這樣的流程,4/12號我賴對方,我問說會不會變人頭賬戶啊,她直接打賴給我說,要我別擔心,完全合法,如果妳擔心的話能去申請網路銀行都會有記錄,她也能每天跟我報備進度到哪裡了,後來開始跟我攀關係 ,4/13她賴我信件送到了,又跟我攀關係了。4/14號這天,我越想越不對勁,我跑去跟我上司講了我跟電話申請貸款這個問題,我上司說這樣危險性太高了,要我打電話給165,我打了之後才知道被詐騙了,也報警了,備案了,一當天也申請掛失,但來不及了,就在4/13號那天已經有受害者被騙,報警,已經轉為刑案了,我目前身邊,只有電話記錄,賴對話,寄件明細三個證據,請問各位大大,我還需要找什麼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我超級害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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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刑法有關故意的認識,不會因為你沒想那麼多,就不成立犯罪的。

不同意見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01161
人頭戶辯受騙仍被訴 檢:民眾誤解刑法「故意」概念

人頭戶辯受騙仍被訴 檢:民眾誤解刑法「故意」概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4-20 12:15〔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詐騙案最常被抓的就是人頭帳戶,人頭到案後一頭霧水,稱自己看到「可領3至18萬元...」或「小額貸款」廣告,與對方聯絡後,被要求提供銀行帳戶以利行政作業,沒想一配合就落入詐騙集團陷阱,被逮後辯稱沒有犯意,「我也是被害者啊!」但最後還是被起訴,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葉益發20日解釋,這是因為民眾誤解「刑法」有關「故意」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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