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
我在1989年到1994年間,在當時的台灣唯一疫苗製造公司(現在的國光生技,以下簡稱國光)擔任副總經理兼工廠廠長。就業之初,公司正處於舊工廠已拆除,新工廠因資金不足,技術人員離散的時期。當時公司沒有總經理,因此我是校長兼工友,一路由籌資,招募人員,完成GMP廠申請,申請藥證及生產出貨全程統籌。一直到1994年,公司已經轉虧為盈,因得罪部分股東遭資遣。
我提這個不甚愉快的往事,是要說明:雖然我不是藥醫及生物相關的科系出身,但是在台灣,像我一樣的疫苗實務經驗的人不多!在此小小show off一下,當時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的疫苗製造負責人(台大獸醫系所出身)曾感嘆:你們非本科出身,做得如此風風火火,快搶了我們的飯碗了!
基於這個實務經驗,我對這位北醫藥學系主任的論點,有些個人的意見。
1. 疫苗與藥學是兩碼子事!
我在國光時,公司僅存的技術人員中只有一個藥師,其餘多是獸醫相關。我也曾諮詢過在台大藥學系的高純琇教授(慈幼人),她坦言藥學與疫苗幾乎不相關,而且當時的台大藥學系也沒有疫苗相關專門課程,因為藥學系注重在化學藥劑,生物製劑則從缺!因此,我在後來招募技術人員時,也多招獸醫及醫技相關科系。直到我離職時,公司也只有一個北醫藥學系出身的藥師,只因為疫苗的品管需要藥師品管檢驗簽證!
2. 滅活疫苗副作用大!
其實穩定、副作用小,正是滅活疫苗的優點!
我在國光時,拿到兩張藥證:日本腦炎疫苗及破傷風類毒素,都是滅活技術作成的(當時國光稱滅活疫苗為死毒疫苗)。日本腦炎疫苗自國光1965年成立後,與日本技術合作生產,一直到我離職,都是滅活技術做成的。期間沒聽說過有大的副作用(各位在台灣的兒女小時候都施打過)。發燒及肌肉酸痛則是異質蛋白質在體內的自然反應,是所有疫苗共有的副作用。
再說現在大陸的新冠滅活疫苗:在中國境外已施打的少說也有數千萬劑。以現在西方媒體的中國大陸的敵意,若有副作用,早就大書特書。但仔細搜尋,卻只聽聞採用甚至設廠生產的國家有增有減,不利的消息卻少之又少。由此引申:大陸的滅活疫苗的副作用是小的、安全的。
這個系主任說滅活疫苗副作用大!不知其事實根據為何?作為一個學者,沒有統計或實務經驗,隨意作這種指控,實在無法服人且不負責任!
3. 新技術的副作用小。
這是知識份子盲目的偏見或迷信!各種新的疫苗製造技術的優劣,我沒參與過,所以無能做評論。不過,各種副作用則是客觀的存在。
AZ疫苗的副作用,早就聞名。除了必備的發燒及肌肉酸痛,外加致命的血栓!mRNA疫苗則造成顏面神經的及其他問題,有興趣的,可以Google一下。
至於這個系主任宣稱副作用最少的台灣產品(未經認証的產品,我實在不願稱之為疫苗!),使用的獨門絕技,目前世界上沒有同樣技術的疫苗,不知道是根據什麼作結論的。也許台灣民眾有興趣的可以親自試試,學界也可以統計結果!
據說,美國當時會冒險採用mRNA 技術,只因為這種疫苗的生產時程快,可以快速大量生產,這是美國在大流行時的最佳選擇,並不是因為副作用小,因為當時並沒有這種新技術製造的疫苗。雖然天祐美國,mRNA疫苗僥倖成功,但仍難免副作用的缺點。
我覺得滅活疫苗的最大缺點是製造流程費時,以日本腦炎疫苗為例,當時國光每週都需要使用約兩萬隻白老鼠腦(疫苗由鼠腦培養的),而且製造完成的時程費時半年才到成品。雖然我不知新冠滅活疫苗如何培養病毒的,但耗時是免不了的,也許他們用的是組織培養可能會快些。
4. 台灣要推廣施打自製的產品!
未經認証的產品,我實在不願稱之為疫苗!
不管這些台灣自製的產品,日後有多美好的願景,都不應以人民的恐懼及生命做代價。即是政府要強推這個產品,也應讓人民自由選擇。阻絕人民的選擇,猶如強迫人民施打這樣的產品,實在像極了二戰大戰時期日本731部隊在中國東北的生人活體試驗的戰爭罪!
雖然現在WHO認證的疫苗剛剛開始施打,效果已逐漸顯現。台灣政府卻開始各種託辭不願進口認証過的疫苗,也設下障礙不準民間進口疫苗,錯過疫苗施打的最佳時機。導致現在每天死亡人數逐漸增加。
不管政府如何託辭不願進口認證疫苗,對於知情的明眼人,這些託辭都是可笑愚民的!不說林全去年就取得足夠數量的輝瑞疫苗被迫取消。近來民間要無償捐增的疫苗,都以行政程序的理由拒絕:
**要先有藥證才能進口:我在國光建新廠期間,每年進口日本腦炎疫苗,當時都是專案申請許可,沒有藥證。
**要出自原廠:包括政府自己進口的,都不是原廠生產的。反而,BNT到目前為止,都是原廠生產的。
**不能與大陸有關係:台灣現在施打的疫苗,部分由韓國進口的。韓國的AZ疫苗部份原料來自中國大陸。
更令人難過的是,直到記下這些意見的當下,社會上各種傳言越傳越盛,若不是牽涉巨大的利益,何來這種動力?而目前申請進口疫苗的各個團體,都願意無償捐贈進口的疫苗,沒有任何利益可言。那麼,因為沒有進口疫苗而獲利的單位團體或個人,就不說自明了!如果關注台灣的股市表現,更證明歷史上不乏有人為了個人利益,以他人的生命做代價!
多年的疫苗經驗與觀察,認知到:在公共衛生的觀點,疫苗若能將RO值降到1.0以下,經過N次方的傳染,最終可以平息傳染病。所以公衛人員在意的是RO值,每個死亡個案只不過是冷冰冰的百分比的統計數字。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對於確診或副作用死亡的個案,則是百分之百的生死差別。所以,個體應該有選則自認為最安全的疫苗的權利,而不是政治人物代為選擇。令我覺得悲哀的是,正在被強迫而沒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