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保的朋友
(1)勞保被保險人因確診居家照護期間,不能工作,以致未取得原有薪資,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申請時須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並檢附傷病診斷書(或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郵寄勞保局申請。

(2)確診勞工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或是請特休假取得原有薪資),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請特休假者務必於傷病給付申請書上勾選「特休假」)。若您對於申請傷病給付仍有疑義,可電洽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2236.

(3)確診者居家照護,不能工作致未取得原有薪資,得申請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書仍使用目前的傷病給付申請書表。

(4)確診者在工會投保也能申請普通傷病。若您對於申請傷病給付仍有疑義,可電洽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2236.

(5)確診者沒收到居隔證明 但有數位pcr證明 可以印出來和傷病給付申請書一同寄去嗎?可以,PCR證明須顯示完整身分證字號。若您對於申請傷病給付仍有疑義,可電洽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2236.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