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正本
發文方式:郵寄
22069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2段37號6樓
內政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內授警字第109087828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保存年限:
機關地址: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段7號(警政署)
聯絡人:警務正劉展佑
聯絡電話:02-27666633
傳真電話:02-27460994
電子信箱:f47877@email. cib. gov. 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旨:有關貴會函詢「因疫情影響以致封城後,保全人員應正常執
勤」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09年4月23日(109)保總字第020號函。
二、有關目前地方政府實施封城演練超前部署兵棋推演,參照目
前新北市政府狀況腳本,為維持市民日常生活所需,並非完
全禁止所有產業營業,該市並將保全業者列為關鍵基本必要
人力,保全從業人員攜帶相關證件後可至上班處所。因此,
保全人員應配合相關政府管制措施,若有相關疑義,可向所
在地之縣市政府洽詢,並應與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保持聯繫,
俾利配合政府防疫工作。
正本: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22069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2段37號6樓)
副本:本部警政署

第1頁 共1頁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