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案件-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3項糾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3項糾正。 2022-10-07 一、裁罰時間:111年10月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略 四、地址:略 五、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蔡OO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