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退休官員說,核能廠延疫以台灣目前的法規來說,可說是不可能,因法規已經將除役時間明確列出,每一個時段過了就難回頭。核能廠與一般電廠不同,電廠即使到了使用年限,基於必要不想除役,可以繼續使用,比如協和電廠原本除役是2017年,又延到2018年。
但是核能廠的法規是公權力的介入,每部機器出廠就規定除役的期限,即使想延疫,必須通過原能會嚴格檢視後才能運轉,不是那麼容易可重啟運轉。
就算核能的設備到了2025年依然正常,根據原能會的規定,也拿不到運轉執照,必須經過層層檢查與維修,經過嚴謹的程序,才可能重新啟動。
再生能源初期發展比較慢,即使如期如實完成,仍存在不穩定供電的風險需要克服。台灣的綠能政策與歐美國家不同的是,歐洲國家推動綠能發電至成熟階段才捨棄核能,核能也依然可備而不用;台灣則是先訂出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離岸風電等設備仍在裝設中,才會產生外界對於綠能政策沒把握的質疑。
【非核危機】前官員:一口氣廢核惹議 再生能源是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