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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使用者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資料佐證

https://tw.news.yahoo.com/別再轉傳了-我對facebook的聲明-6年前已被查證是錯誤消息-043650630.html

別再轉傳了!「我對Facebook的聲明」6年前已被查證是錯誤消息

[周刊王CTWANT] 最近臉書又開始流傳一篇聲明,內容寫道:「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

https://tw.news.yahoo.com/別再轉傳了-我對facebook的聲明-6年前已被查證是錯誤消息-04365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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