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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23505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之2號
電話:(02)2248-2688分機244、284、276
板橋郵局許可證
第366號
印刷品
收件人:
235007
896
新北市中和區民治街24號四樓
潘亜琴鈞啟
本申請書無回郵功能,郵寄請另裝信封自付郵資
為避免您奔波勞苦及維護長輩健康,請改以匯款
※如無法投遞時,請退回中和區公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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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包括: 1. 寄件人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但內容提到匯款,需要注意是否為官方文件或正當的郵件。 2. 收件人地址為新北市中和區民治街24號四樓,但內容提到本申請書無回郵功能,需要注意是否為正確的收件人。 3. 最後提到如無法投遞時請退回中和區公所,需要注意是否有可能涉及郵件遞送問題或其他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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