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防治法將於19號當日起12歲以下兒童除罪化,由家長領回,通知校方往後12歲以下是未來犯罪主人喔,可以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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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法實施後,7歲到12歲的兒童若觸犯刑法規定的行為,警察通常會連絡社會局,若為在學學生,會通知學校輔導。邏輯上,會先以家庭以及學校為主要輔導兒童的角色,社福機關負責協調或進一步處理。此外,假如少年的行為對他人權利有所侵害,例如偷竊、傷害等,父母親或監護權人還是有連帶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法律並非完全無視而不處理。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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