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我是劉德華。 1961年生於香港,家中有六個孩子。 我排老四,從小我們就跟著父母擠在九龍城寨一間木屋裡擺涼茶攤。 11歲那年家裡意外失火,屋頂被大火燒穿。 我抱著弟弟赤腳跑過滾燙的鐵皮,從三樓一躍而下。 看著被燒毀的房子,全家人都哭了。 可我卻沒哭。 老媽看著我說道,老四,以後這個家由你來扛。 我點了點頭。 1980年,我考進無線第十期藝訓班。 老師嫌我鼻子大,讓我去整容。 我沒有錢,就每天用手捏鼻樑,一直捏到紅腫。 畢業時全班30人,最終只留下了三個。 第一次演戲是在鱷魚潭裡當屍體,泡了6個小時髒水。 好不容易簽了長約,轉頭就被公司雪藏,18個月沒戲拍,賬戶剩46塊錢。 只能夜裡去送外賣。 飯盒摔了,我跪在地上把飯抓回去,怕被扣錢。 1985年我出了唱片,電台DJ當著我面把碟掰成兩半,指著我的鼻子說道,這種嗓子也敢出來唱歌。 我把碎片撿回家,用膠布粘好掛在床頭,每天對著牆練聲音。 後來拍投奔怒海,導演要我增肥再暴瘦。 我半個月吃了40隻雞增肥,再三天只喝水暴瘦。 後來我暈倒在廁所裡,醒來時沖掉嘔吐物繼續拍。 當年電影賣座,我胃穿三孔,醫生讓我停工,隔天我又進劇組。 那幾年我一年拍16部戲,每天只睡兩小時。 1999年我在紅館開演唱會,開場前升降台卡死。 我自己爬上三米高鋼架,燈光一亮,觀眾以為是炫特技,全場驚呼。 那晚我唱足了3小時,下台時才發現膝蓋已經脫臼。 2007年拍《投名狀》,我從馬背摔下頭撞上石頭,縫了8針。 第二天蒙古零下20度,我光膀子繼續拍。 李連杰問我撐不撐得住。 我說想死容易,想活才難。 2017年泰國拍廣告,馬失控我盆骨碎裂。 醫生說我可能再也走不了路了。 我在床上躺了半年,每天把腳架在牆上拉筋,痛到把毛巾咬爛。 復出的第一場演唱會,我拄著拐杖上台,唱了第一句。 我就把拐杖甩往一邊。 哪有這麼矯情的。 到今天我出道43年,拍過160部電影,開過500場演唱會。 我不是神,只是一個沒倒下的普通人。 你看到的每一束光,都是我拿命換來的燈泡。 若你也正在黑裡走,別怕,把痛當成火把,舉起來,就能照到下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