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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既然打兩劑疫苗的和沒打疫苗的人,同
樣會被感染,就不應該要求沒打疫苗的
要每週篩檢,這是擾民又不合情理,
「應該是有症狀的才需要篩檢。」此
外,篩檢價格驚人,不是一般上班族承
擔的起,為何每片篩劑價錢是歐洲的10
倍呢?又現今市面賣的快篩都是鼻腔侵
入式的,長期使用傷害鼻粘膜,唾液式
快篩劑為何久久不見問世呢?
疫苗非唯一,台灣因打疫苗死了一千多
條人命,7千多例嚴重不良反應,這些
事實顯明疫苗並不安全,人民當然會質
疑疫苗的安全性,目前的新冠病毒疫苗
是不成熟屬於實驗性的疫苗, 打疫苗出
了問題,大藥廠不負責任,政府也不負
責任,然而卻要強制人民施打疫苗,出
事了,人民只能自認倒楣??這樣合情
理嗎?所以無論是政府或相關機構以強
迫、誘導、施壓人民施打疫苗,是違法
紐倫堡條約,犯了反人類之罪嫌。
太多的不合理!!
媒體是不是應該善盡天職讓人民有知的
權利,搜尋原因做報導呢?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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