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在萬里鄉的“違建”,目前綠、藍、白各執一詞,大家講的好像都很有理,為了釐清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我特別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資料,現在跟大家分享一下:
臺灣中幅煤礦採礦權號碼“礦業字第1275號,台濟採字第603號”。礦區面積121公頃8公畝70公厘,該礦區產權為臺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公營)。

民國42年1月林文森向台灣工礦公司申請採礦權獲准(非土地所有權),後於同年5月將礦權移轉由高堂燕開採,民國50年9月何災元接受礦權,並成立台灣中幅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公司),該公司在礦區內搭蓋了一大排礦寮,以讓招募礦工作為臨時住所,這就是老賴樓房的前身。

簡單的說就是:
1.中幅媒礦所招募的礦工身份為私人企業僱工,而不是軍工教聘僱人員。
2.中幅煤礦公司擁有的僅是礦區開採權,所以該公司並無權將礦寮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員工。1960年1月8日,萬里鄉中幅煤礦的礦坑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賴清德的父親賴朝金因之去世,享年33歲。中幅煤礦公司考慮賴爸身後尚有配偶及六個兒子,其處境堪憐,所以並沒有將礦寮收回,而是讓他們繼續居住。

1970年中幅煤礦收坑,該公司將礦地交還台灣省礦物局,但是該局為考量礦工們的生活艱困,所以並沒有強制將礦寮收回,而讓他們還是有一個臨時的棲身之處。

這種情形如果比照軍公教人員(實際上礦工們是私營公司僱工,而不是公務員)配發的宿舍辦理,那麼在當事人離職或當事人及其配偶身故後,該宿舍將被收回。現在是民主時代,當事人的子女對公家房舍並沒有世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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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hua Shih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Hsing-hua Shih 查核回應
2003年賴家跟中幅里民們,已向負責處理資產的農工公司外標得標商人,買下土地
並非侵佔國有地,再據以修繕
崁腳村是2007年跟負責處理資產的農工公司外標得標商,價格談不攏,只好遷村
這是民法問題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21632

藍白緊咬賴清德老家 萬里鄉親鳴不平 :沒占國有地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萬里居民:選戰炒作打亂平靜生活 在野黨很不厚道新北市政府已認定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新北市萬里老家是既存違建,不用拆除、只需拍照列管即可,但在野黨仍窮追猛打,導致附近同樣是礦區工寮改建的居民擔心房舍可能被拆除。當地居民昨天抱怨,土地都是向地主合法購買,包括賴清德的老宅並未占用國有地,多年來的平靜生活卻因選舉成了炒作的箭靶,在野黨很不厚道。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21632
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礦業用地並不全然是國有地,也有私有地,且不一定礦業用地都是由礦業公司買下,租用的也可以。當年的礦業法規定是有礦的地方,只要有礦業公司要挖礦,甚至沒有取得私人土地的地主同意,可以先存一筆錢到法院,就說是用來買或租或補償給地主,然後就開始挖礦。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的研究報導,當年礦業用地核定後,礦業權者須以購用、租用或「其他法律所定之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這代表礦業權者應與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就土地使用權達成協議,但依礦業法第47條,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得向礦務局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礦業權者得於法院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資料:地球公民基金會 2016/9/22、礦業法)

資料佐證

地球公民基金會 2016/9/22
https://www.cet-taiwan.org/node/2883

礦業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20001

礦業開發白皮書---礦業法為何非修不可 | 地球公民基金會

你知道嗎?截至2015年底,全台陸地礦區有246個,這些礦區總面積高達48,953公頃,相當於1.8個台北市。你知道嗎?其中195個是現役礦場(實際探、採礦及其附屬場所),但確切數量、位置不明。官方沒有任何現有礦業用地範圍、面積或其他統計的公開資料。你知道嗎?現役礦場中,僅28個(14%)曾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僅3個(都環評過)曾由區委會進行土地開發許可審查。

https://www.cet-taiwan.org/node/2883

礦業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一 章 總則 為合理利用國家礦產,並兼顧經濟、環境及文化永續發展,保障人民權利,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 中華民國領域、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內之礦,均為國有,非依本法取得礦業權,不得探礦及採礦。 本法所稱之礦,為下列各礦:一、金礦。二、銀礦。三、銅礦。四、鐵礦。五、錫礦。六、鉛礦。七、銻礦。八、鎳礦。九、鈷礦。十、鋅礦。十一、鋁礦。十二、汞礦。十三、鉍礦。十四、鉬礦。十五、鉑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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