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報警是一招,
我最近實際有用的一招是
手機錄影。
錄影時一邊大聲口說
「現在的時間是oo年oo月oo日oo時,我駕駛車號xxxx的車輛在xxx路口與駕駛車號oooo的車主某甲發生碰撞,所幸傷損情形雙方均可接受,並合意不再追究,特以此錄影已示雙方達成和解。」
講到車牌號碼時就把鏡頭帶到車牌,講到車主時就把鏡頭帶到車主的臉,講到傷損情形時鏡頭就帶到雙方車體碰撞的位置。
整個錄影操作下來,影片時長大約一分鐘而已,但已經留下足夠證明「雙方」「充分」「和解」的證據,任誰要賴肇事逃逸都不可能成立,這才是最能自保的方法。
以上是單位聘請現任法官來單位做交通事故法律責任宣導時所交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