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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正本
發文方式:郵寄
268038
宜蘭縣五結鄉福興村中福北路106巷3號
檔號:
保存年限: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前鎮地政事務所
受文者:陳來春 君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高市地鎮登字第112708198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未辦繼承登記收件清冊
說明:
地址:80669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158號
承辦單位:登記課
承辦人:盧婕綾
主旨:檢送梁茂松所遺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清冊1份,請儘速辦理繼
承登記,請查照。
正本:陳來春 君、陳泊杉 君、陳璦伶 君
副本:本所登記課
07-8116565#117
107-841075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依據土地法第73條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3點規定辦理
二、本案係依戶籍資料為通知辦理繼承登記,無涉繼承權之認定,
如依民法相關規定有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之情形,或已知
尚有其他繼承人,亦請轉告其他合法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
三、 申辦繼承登記應附文件、申請須知及填寫範例可參考網站:
http://chience. kcg.gov.tw/index1.php。如有任何疑問,
請洽本所電話:07-8116565服務台。
主任王玉玲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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