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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我有接觸到COVID-19確診個案,
應該要注意甚麼?
1. 如果您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
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會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
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
知,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
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
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
或使用酒精)
5.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19的相關症狀,如: 發燒、
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
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6. 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繫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
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7. 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
體表面
|10. 如果您不是密切接觸者,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
天,如有疑似症狀,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並告知可
能的接觸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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