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受文者:監察院
檢舉函
監察院
THE CONTROL YUAN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
213號4樓
認識監察院
監察委員
國家人權委員會
監察成果查詢
資訊公開
便民服務
電話:02-23583152
電子郵件:
陳情信箱
發文日期:114年03月21日
發文字號:侯漢廷議員辦公室函字第2025032001號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主旨:113年總統選舉擬參選人賴清德以「賴桑小舖」販售競選小物,
說明:
二、
屬於政治獻金,卻匿未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至為明確,請貴
院比照柯文哲案件,予以裁罰或糾彈。
114年3月19日監察院新聞稿指出「競選小物販售收入均
屬政治獻金」「擬參選人為募集政治獻金而舉辦活動,政治獻金
法並無限制募款活動之態樣,擬參選人自可展現創意舉辦不同型
熊之募款活動,包含委由營利事業辦理。」「仍應依政治獻金法相
關規定,將販售之金額於法定期間內存入政治獻金專戶、開立收
據並申報於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
賴清德及競選團隊於112年11月17日宣傳「賴桑小舖』明
白表示販售「募款小物」顯然符合前述監院所指「競選小物販售
收入 均屬政治獻金」規範(附圖)
三、
114年3月20日,民進黨發言人韓瑩透過自錄影片指出,赖
桑小舖「後期為了回應支持者需求,故無償授權予民間公司自行
販賣選舉商品,且販賣商品皆有開立發票,並由民間公司自負盈
虧。」顯然亦符合前面監察院所述「包含委由營利事業辦理」等
要件。然其交由民間公司自行販賣之選舉商品,是否有存入政治
獻金專戶、開立收據或申報於政治獻金會計申報書?
四、 賴清德及其競選團隊,透過民間公司販售税選小物,與柯文
哲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樣態相同,赖清德是否「故意區未申
* 陳情事项之行政救濟或民事、刑事訴訟程序,是否還在進行中?目前之速度為何?(必填)
監察院別雙標
快查賴桑小舖
第 侯漢廷
@houhanting
侯漢廷為民請命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AI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包括: 1. 訊息中提到賴清德以「賴桑小舖」販售競選小物,並涉及政治獻金法的問題。閱聽人需要留意是否有政治獻金法違規的情況,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處理程序。 2. 訊息中提到民進黨發言人指出賴桑小舖後期交由民間公司販售選舉商品,並有開立發票,但是否有遵守政治獻金法的規定仍需關注。 3. 訊息中提到賴清德與柯文哲透過不同方式販售競選小物,需要注意兩者之間的相似性和是否符合法規。 4. 最後提到陳情事項的行政救濟或訴訟程序是否仍在進行中,閱聽人需要關注相關的進展和速度。 總之,閱聽人需要留意訊息中涉及的政治獻金法違規、遵守程度、不同候選人之間的比較,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和處理情況。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