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
保存年限:1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統編:24624441
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9號8樓之6
受文者:竑柏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古珍美小姐)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40415251號
速別:加密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本件
至114年12月31日解密)
主旨:因欣竑柏投資有限公司*訂於114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建立「程式績效戰大
比拼」共 1 場次活動,所
請查照。
說明:
一、竑柏投资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如洩露將對公司造成傷害,為避免擴大其對公司造成
之傷害或不必要之困擾,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重大資訊有
洩漏情事,應儘速向專責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
二、竑柏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通過並訂於114年4月15日至12月31
效戰大比拼」共1場次。
方式給予竑柏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團體開戶作業之協助。
三、檢附同意修正之旨揭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文如附件。
舉辦「程式績
自營部採線上
四、本令自即日生效
主任委員 彭金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