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最核心的理由是所謂「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具體化在法案上則有下列的關鍵變動:(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加班總數不得超過138小時。(三)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四)「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而「可連續工作12天」。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明定鬆綁7休1,改為落實周休2日,14天最多可連上12天。修法將自3月1日起正式上路。

資料佐證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0/1275473/
《勞基法》三讀加班換補休 3月1日上路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