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
一般人是真不知道其裏面的東東,就是:
一群無生意,無業績的律師團體,合組一個聯盟,專為死刑犯脫罪、減刑、甚至直接平反到無罪。
從死刑平反至無罪,易不易?很可能的容易,因為死刑犯的官司,至少都是已經過了十幾年,經歷審,漫長時間的折騰,曾因法院所保管兇案的證物已經全部丟失,或當時的目擊證人已經死亡,此時,要物證沒物證;要人證無人證,在打平反官司之時,另外,再去串一個偽證,如此如此,其死刑也就被平反了。廢死聯盟辛苦的結果:原來,這個死刑犯是冤枉的,是一個天大的冤獄啊!
因此,在這裏面就蘊藏著大量的商機,平反死刑犯到無罪,依法,必須按其已被關押的日子核算,每關押一日,就必須國賠 “ 數仟元 ”。
因此,只要搞出一個死刑犯變成無罪,該死刑犯即可得 到數仟萬元 的冤獄賠償。
因此,就可以搬國庫,大家分吃,分錢,得好名聲,又自認是積了好陰德,足以庇蔭子孫萬代,以後,生一個像 柯文哲一樣有智商157 的兒子,一面做官,一面拿錢,又高聲嚷嚷我不拿錢,感動天地,使家門大發,門口自然就長了一堆又一堆的小綠草,芳草年年綠,綠綠到天邊,怎麼割都割不完。
阿倍,撫今追昔,因此高唱:
阿 倍 智 商 高,
官 商 兩 面 搖。
小 草 割 不 盡,
誰 能 比 天 驕?
綜上,搞廢死的績效就是:
死別人,拿國庫,發大財,得好名,蔭子孫,子孫又發發。
這種好康要去那裏找?
來臺灣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