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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已經動員,製造假民意贊成修改男女平權婚姻法,持續在幫尤美女灌票了…
為了我們下一代,請大家加把勁投一下吧→ 《公投合理》
http://ivoting.chinatimes.com/20161227001931-261001
弟兄傳來的。我進去看了也嚇一跳,目前已被逆轉。

每24小時可投一次,請大家努力投票。

尤美女:我們不是上帝,人權不能公投?您怎麼看...

尤美女:我們不是上帝,人權不能公投?您怎麼看? 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相關草案修法,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希望大家理性和平討論,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各國也都看著台灣。希望能表現出台灣真的是一個民主成熟的社會,外界的聲音大家都聽到了,「希望現在能留給立法院專業審查空間。至於反同團體揚言,將民法修正交付公投,尤美女說,「人權的東西不適合用公投,任何一個人,我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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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公投決定的主張,不適用於同志婚姻這個議題。這個議題屬於憲法權利的範疇。所謂憲法權利,是針對普通權利而言的,指的是那些依據憲法精神予以特別保障的權利,通常指那些不適合以議會或者民眾投票來解決分歧的事項。
不是所有問題都可以用公投方式來決定的。例如,你不能用投票的方式,要求信伊斯蘭的人改信基督教。

當有些人主張“全民公投”解決是否允許同性婚姻的時候,他們對民主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少數服從多數”上,而完全忽略了民主的另一個具有制衡性質的內涵:“尊重少數的權利”。這是對民主的膚淺理解或者扭曲。

資料佐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3/995326/
王丹:為甚麼同性婚姻議題不適用“全民公投”?

王丹:為甚麼同性婚姻議題不適用“全民公投”? | 蘋果日報

在目前圍繞台灣是否通過修法允許同性婚姻的社會爭議中,反對方提出了“全民公投”的主張,認為修改婚姻制度需要全社會的共識。這種說法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實際上,完全是法盲的表現,說明了反對方對於憲政的內涵是多麼的無知。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這種“公投決定”的主張,根本不適用于同志婚姻這個議題。這個議題屬於憲法權利的範疇。  所謂憲法權利,是針對普通權利而言的,指的是那些依據憲法精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3/99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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