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如有收到上訴內政部移民署寄來的文件,大家要仔細閱讀。 我大概給大家解釋一下:大概在2004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配,當時的政策可能沒有要求在大陸消戶,或者是已銷戶(戶口本上蓋了戶口遷出)但沒有公正的。 近期可能會收到這份通知函! 請大家在3個月內在原戶籍所在地銷戶,或者補充銷戶「公正」經海基會驗證。 這是目前的政策,請大家重視起來。
剛好有姐妹的小孩遇到這個問題,我已經諮詢過,請大家重視起來,3個月沒有任何動作,到時被註銷台灣身分證,就真沒辦法啦!
一一一一一
早期拿身分證的,或者小孩生在大陸又回來拿身分證的。回憶一下自己的經歷。 留意一下你家的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