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林智堅也宣布,為防止不明傳染源擴散,本市10類特定行業營業場所自5月15日零時起暫停營業,期限至110年6月8日止,實施對象為本市轄內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夜店業、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業等特定行業之娛樂場所;新竹市政府希各業者即予配合整備,違反且拒絕改善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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