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德納兩劑間隔不得超過42天》
#這是美國疾管中心CDC的說明
牙醫領導的指揮中心突然宣布:二類人群莫德納第二劑需間隔10至12周,也就是70至84天。這不符合美國疾管中心的6周(42天)限制。
已施打第一劑的朋友,還能「順時中」等過了效期嗎?
***US CDC原文見CDC官網截圖。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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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unteer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volunteer 查核回應
所謂「過了效期」是假訊息。

一、根據 WHO 於 2021 年 6 月 15 日更新的莫德納疫苗施打指引,WHO 建議,對於高危險族群的(第一劑)疫苗覆蓋率還不夠高的國家,應該透過延長兩劑間隔至 12 週的方式,來聚焦於提高疫苗覆蓋率。[見出處1]

二、以加拿大的做法為例,加拿大為了提高疫苗覆蓋率,把所有已核准的疫苗的兩劑間隔時間皆延長為四個月。[見出處2]

三、目前確實已有相關的科學研究顯示,若將莫德納的兩劑間隔時間延長到至少 9 週以上,反而是能增加疫苗施打的效力並減少 COVID-19 的傳播、住院與死亡率。[見出處3]

資料佐證

[1] https://apps.who.int/iris/rest/bitstreams/1351416/retrieve
[2] https://www.cbc.ca/news/politics/naci-interval-advice-change-four-months-1.5934563
[3] https://journals.plos.org/plosbiology/article?id=10.1371/journal.pbio.30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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