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透過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判決認證: 指揮中心所公布的、疾管署公函轉發的各種政策及接踵方案,均無規範性效力。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0709359.A.005.html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原告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與被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間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原告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與被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間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近 31 日
1 次瀏覽
網友回報補充

(#反疫苗、#陰謀論、#協同行為)辨識可疑訊息(或未證實來源)真偽,可從發文來源(作者)、文章風格(抒發文、社論、評論或時事報導)、散佈來源(部落格、社群平台(粉專)、平面及廣播媒體,,例如引用ptt八卦版)及影響對象(好友、閱聽群眾及立場)進行觀察。假訊息非不實訊息,必須從發文(散佈訊息)時機、發文手法及目的,及產生某ㄧ影響為主。可疑訊息目的為影響家長幫小孩施打新冠肺炎疫苗意願,增加染疫風險。

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內文的敘述錯誤解讀,原文是說明衛福部才有訂定發布此等「預防接種政策」的權限。
本案件是於110年5月31日至6月2日執行AZ疫苗接種作業時,在實際接種人數共計79人中,有18人非「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編制內工作人員。

違反指揮中心依特別條例所發布應變措施之人,只能適用同條例第16條第3款規定處罰,不得適用傳染病防治法第65條第3款規定予以裁罰。

資料佐證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原告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與被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間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原告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與被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間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