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應回收項目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https://recycle.tyemid.gov.tw/E_Announcement_Recyclable_Items.html

公告應回收項目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  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分為容器與物品兩大類,細分 13 類 33 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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