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出貨是重貨的,如有幫客戶派車,其責任再煩留意,以下為拖車公司提供,請參閱及宣導之~ 謝謝~
//台灣// 公路局頒布10/1起全面實施貨櫃車過磅,敬請各位貨主在進出口時確實控制貨重
1. 40尺貨櫃配合超重通行證可允許至總重42噸 --> 扣掉車頭+板架12.5噸,空櫃重約5噸,貨重請控制在24.5噸內
2. 20尺無法申請超重通行證,法規允許至總重31.5噸 --> 扣掉車頭+板架11噸,空櫃重約2.5噸,貨重請控制在18噸內
未來實施全面過磅後若有超重情形則警察會當下馬上開罰單,有違規定之情形者,應責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
並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超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一千元;超載逾十公噸至二十公噸以下者,
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二千元;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三千元;
超載逾三十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五千元。未滿一公噸以一公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