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電,結果發現要改繳很多稅,仔細一算沒有賺多少...
簽約請小心...
【簽完契約經過法院公證後,農民才發現農業用地被變更為「特定目地事業用地」,除了須繳交一筆回饋金給政府之外,還要面對農保資格喪失,尤其農地已不是做農業使用,無法取得農用證明,未來農牧用地移轉(買賣、繼承、贈與)須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
許多農民與業者簽約時,只知拿到的租金比較多,被業者綁約20年卻不知種電後年年要繳交地價稅,需要移轉時還有一堆稅金要繳,仔細一算才知道沒賺多少,而且20年期間土地無法自由利用,農地種電糾紛問題因此衍生】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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