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新制10月1日上路 超速可重罰3.6萬元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於今年四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日前預告該條例的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卅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廿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嚴重超速最重可處三萬六千元,預計十月一日施行。行人友善區限速30公里、行人優先區20公里 並禁鳴喇叭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於今年四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日前預告該條例的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卅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廿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嚴重超速最重可處三萬六千元,預計十月一日施行。行人友善區限速30公里、行人優先區20公里 並禁鳴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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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時速21公里三千六 時速61公里三萬六」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政府將於 2024 年 10 月 1 日設置行人優先區,限速 20 公里,如果超速將開罰 3,600 元,嚴重超速還要罰 36,000 元並吊扣牌照。經查證,傳言提到的部分內容確實是內政部 8 月 1 日公告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8/14版】 交通違規罰則一向是民眾關注焦點。近期網傳影片宣稱10月1日起在限速20公里的行人優先區,時速21公里就罰3千6;時速60公里就罰3萬6與扣牌半年。這是真的嗎? 一、預定10月1日實施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若道路劃定為「行人優先區」,車輛須緩速通過,速限20公里,並禁止鳴喇叭。「行人優先區」會有專用標誌、標線,車輛降速設施等,且在路段兩端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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