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傳來,今天早上幫忙帶勞動役,其中一位剛來報到,原因是網路分享訊息,被拘役20天,來做勞動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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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enwt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uienwt 查核回應
與分享網路訊息有關的罰則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而謠言內的拘役20天做勞動抵役是虛構的內容。如果證實是一則「假訊息」,務必要讓「謠言止於智者」,切莫再將「假訊息」轉貼、散布出去;不僅可以阻止「假訊息」繼續傷害社會大眾,也避免自己因為散布「假訊息」的行為,而負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資料佐證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249&pid=175893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96474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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