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打雙黃燈恐吞1200元罰單,交通部長陳世凱:屬違規比照國際
不少駕駛在路邊臨時停車時,第一時間會使用俗稱「雙黃燈」的危險警示燈,認為這樣能提醒後方來車注意,不過依現行規定,這樣的做法其實可能違規。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是準備靠邊臨停,正確做法應是依停靠方向使用方向燈,而不是雙黃燈。
不少駕駛在路邊臨時停車時,第一時間會使用俗稱「雙黃燈」的危險警示燈,認為這樣能提醒後方來車注意,不過依現行規定,這樣的做法其實可能違規。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是準備靠邊臨停,正確做法應是依停靠方向使用方向燈,而不是雙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