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援助的竟是特定財團
有一天一名中年男子,帶了一名小姐到賓館,不幸被警察抓到了。警察問:你們在性交易,是吧?中年男子說,不!我們在交往。於是,警察就把男子的老婆找來了。老婆看到先生在搞外遇,非常生氣。先生馬上跟老婆說,我跟她是商業行為,老婆一聽,心想買春總比外遇好,氣消了一半。這下子問題來了,警察一聽是商業行為,要抓人了。當著警察跟老婆的面,中年老人靈機一動說:我和她是交往關係,但採商業模式。
我們終於明白蔡政府賴清德的話術。就是,你說它是援助案,用援助案的基準來質疑時,他就說是商業;你用商業標準來質疑時,他就說是援助案,不能斤斤計較利益上的得失。
蔡政府搞的新南向「政府開發援助」案,完全不符合國際上對「政府開發援助」的基準原則,其實就是一個商業行為。所以,我們用商業的標準,為新南向援助案做一整理就是,政府拿人民的錢250億(補貼利息),幫台灣少數幾家大型營造業財團搞到東南亞搞240期0利率「產品促銷」,也就是賴清德講的商業模式。
表面上看起來,政府並沒有直接補助財團,而是補助購買財團「營建商品」的東南亞受援國,但其實真正受到補助是財團。用一個例子就很清楚了。假設某個企業的產品一個賣100元,它想促銷,但又不願意便宜賣,於是就找政府說,我賣90元,但你補助我10元。這時人民一定很生氣,怎麼可以這樣補助財團。於是,財團變聰明了,下次它跟政府說,你別補助我,我還是賣100元,但消費者買我的產品時,你補助消費者10元。受補助者對象從財團變成了消費者,但結果還是一樣。

當然,我們這樣質疑時,蔡政府就抬出「道德的大旗」說,就是援助案,你不能這樣計算得失。可是,前一篇貼文我們已經指出蔡政府的「開發援助案」完全不符合國際上對「開發援助」的基本準則。
立法院針對這1050億的貸款,編列了15億元做為利息補貼。但這只是一年的補貼金額。這是長期貸款,以後年年要編利息補貼預算,總的金額不會低於250億(根據「政府開發援助」(DOA)的標準,實際援助需在計劃金額的25%以上)。因為,蔡政府根本沒有真正要搞好對東南亞國家的援助,所以,實際上,這250億等於是拿給了少數幾家財團,讓他們拿去以0利息的條件銷促他們的營建產品。更令人擔心的是,如果受援國的政府官員不清廉,還可能私下拿台灣財團的賄賂,硬蓋一個沒有實益的蚊子設施,徒增政府的債務。國際上已有很多這樣的案例。蔡政府的新南向「政府開發援助」,害了兩邊的人民,肥了台灣的大財團與受援國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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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澄清:政府開發協助(ODA)不是外交援助,35億美元是銀行融資額度,和政府預算無關,政府只補貼利息;媒體評論扭曲事實,行政院深感遺憾。
在案源選擇上,將以債信良好的國家作為承作的對象,且設計政策評估及專業評估的嚴謹作業程序,相關審核的機制十分透明,整體資金的來源與去處明確清楚,並無所謂「洗錢」的疑慮。

資料佐證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0160095-1.aspx
政院:ODA不是外交援助 非千億黑洞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4806
「ODA不是外交援助」 徐國勇:媒體評論扭曲事實

「ODA不是外交援助」 徐國勇:媒體評論扭曲事實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又一個千億元黑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16)日嚴正澄清表示,ODA不是外交援助,而是我國商業銀行融資給外國政府的採購機關或單位,由外國政府保證、我國廠商進行施作,35億美元是銀行融資額度,和政府預算無關,政府只補貼利息。該媒體之評論扭曲事實、妄自揣測,行政院深感遺憾。▲媒體報導,「『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又一個千億元黑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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