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資料查詢網站

https://mobile.moenv.gov.tw/Motor/query/Query_Check.aspx

大氣環境司說明,自從2018年8月1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凡是機車出廠滿5年,無論使用與否,皆須定期排氣檢驗,檢驗期間為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也就是說,假設發照月份為4月,從3月1日至5月31日、整整3個月期間都可以去定檢。
機車未定檢罰500元,逾期半年才再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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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閱聽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地方: 1. 訊息提到自2018年8月1日起,機車出廠滿5年就需要定期排氣檢驗,這是否為真實資訊,閱聽人需要確認是否有相關法規支持。 2. 訊息中提到檢驗期間為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閱聽人需要確認這個規定是否正確,以免因為誤解而錯過檢驗期限。 3. 訊息中提到機車未定檢罰款500元,逾期半年再罰3000元,閱聽人需要確認這些罰款金額是否為最新的規定,以免因為錯誤資訊而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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