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某些華人因為「貪便宜」,接受「邀約」、「安排」赴泰國旅遊,於飯店裡喝下一杯飲料後就昏迷了,醒轉時自身已陷在緬甸妙瓦底「地獄」裡,其等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求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有叫家人匯鉅款、留下幫搞詐騙(騙親友、同事)、被摘除器官後分屍棄屍等等「下場」可選擇,連「當苦力」的機會也沒有;至於年輕貌美的姑娘呢?當然是先遭輪x以後,被迫爲娼,俟至色衰了,還是遭摘器官、分屍棄屍。
何必赴泰旅遊?
首先必須明白,歹匪一定是已經收買了部份泰國軍警,才有「管道」、「本領」帶觀光客進入泰國一些星級飯店裡,對觀光客下藥,將其擄走;或公然在街上綁架之,立即將其「渡」過「邊界河」,送入緬甸妙瓦底!
泰國的白道既不聾亦不瞎,只是收了紅包!
所以,一旦有觀光客遭綁走,縱使其友人向「附近」泰警報案,也沒用!何況語言不通!
其次,泰國的風景美麗嗎?咱們尚未遊「完」台灣的名景哩!談到泰國美食?咱在台北即有得吃!
第三,有人說,男人們可赴泰「租妻」(等於嫖妓)?真「髒」呀!彷彿花錢去「買艾滋病」!還有,說什麼「可跟人妖合影留念」?無聊透頂,又浪費!有錢沒地方花嗎?爲什麼要去變相栽培從小即好吃懶做,僅會濃粧艷抹,打扮成「花枝招展」之女生亮相,即能混生活的男生,而且被「他」們偷笑「笨」?
總之,人們別赴泰國暨中南半島各國,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