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取得鉅款卻想拋棄繼承甩遺產稅稅單? 修法後行不通了
115年度《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正式揭示一個清楚訊號,拋棄繼承,不再等於拋棄稅單。此次修法源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核心精神為,財產歸誰,稅就跟誰。針對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俗稱擬制遺產),法律全面改寫納稅義務歸屬,從制度上封堵「先拿錢、再拋棄繼承」的避稅操作。
115年度《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正式揭示一個清楚訊號,拋棄繼承,不再等於拋棄稅單。此次修法源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核心精神為,財產歸誰,稅就跟誰。針對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俗稱擬制遺產),法律全面改寫納稅義務歸屬,從制度上封堵「先拿錢、再拋棄繼承」的避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