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更新)農業部公告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受理時間:詳補助項目,上班時間受理申報,中午及例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
(一)硬質玉米、高粱、香蕉、文旦柚、番石榴、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塑膠布溫網室及水平棚架網室。
受理期間:7月9日(星期三)至7月22日(星期二)。
(二)大豆、胡(芝)麻、青割玉米、西瓜、香瓜、柑橘類(文旦柚除外)、木瓜、青蔥、原料甘蔗、咖啡。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
受理期間:7月10日(星期四)至7月23日(星期三)。
(三)落花生、酪梨、胡瓜。
受理期間:7月11日(星期五)至7月24日(星期四)。
四、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土地所有權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