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有人問酒後牽自行車算不算酒駕?因為自行車不是「動力」交通工具,所以不算,但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有規定,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1.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
2.身心狀況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
3.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
意思就是酒後不管是牽、騎自行車,甚至推手推車、駕駛牛車等,都會違反這一條規定,雖然沒刑責,但還是會被處以行政罰鍰,而且拒絕酒測也是會加重處罰喔,所以如果有喝酒就別碰任何疑似有握把的物體就對了。
ps:慢車泛指如自行車、三輪車、人力手推車、牛車、馬車等速度較慢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