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竹東的好朋友們:(分享文)我剛才行經68快速道路被後方一台黑色賓士轎車從左邊急切入前方把我的小貨車攔下,副駕駛座下來一位70餘歲的老婦人比著我的後輪胎有東西打中她的玻璃,接著全身刺青的駕駛下車也附和著一片玻璃要十幾萬。於是我趕快報警110請警察來處理,警察到場後對方一直要求現金賠償,我覺得異常,當我告訴對方保險可理賠可是他堅持要現金就當給他老媽壓驚費,直到警察說到派出所看他的行車記錄器做筆錄,他才改囗說他是做生意的沒空可以去修車叫我賠錢了事,可是我堅持要保險賠他新的,又改口說那就不用/回到家想起來就得是詐騙/請各位要注意並告訴自己家人及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