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災害救助方案 出爐!
#丹娜絲颱風 對臺南市造成不小的破壞,對於颱風的破壞,臺南市府有以下幾點幫助颱風的受害者!
1. #死亡救助:#因災致死 或 #因災受傷於發生之日起30日內死亡者,每人發給 20萬(新台幣)元
2. #失蹤救助:#因災害致行蹤不明者,每人發給20萬(新台幣)元(失蹤救助金發放後,其失蹤人仍生存者,原受領之救助金應予繳回)
3. #重傷救助:#因災害致重傷者,或未致重傷,但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15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 #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額者,每人發給10萬(新台幣)元
4. #安遷救助(非地震造成):#非經整修不能居住之住屋,戶內人口每人2萬元
(以5口為限)
5. #住戶淹水救助:#淹水入屋達50公分以上,每戶1萬5000元
(不可與安遷救助重複申請)
上列事項由區公所里幹事、相關單位人員查報並檢附災害現場照片,所以請所有需要申請的民眾 #記得拍照 !
申請日期:114年8月7日止
申請地點:各所在地「#區公所」
相關規定依據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