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讓行人致輕傷罰鍰增至1.8萬、重傷3.6萬且有刑責 6/30實施 | 生活 | 中央社 CNA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罰鍰調高至1.8萬元,重傷比照現行致死調至3.6萬元,且另有刑責,6月30日上路。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6190256.aspx?utm_medium=app&utm_source=cna.app&utm_campaign=inapp_share